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证券监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活动。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具有涉及面广、欺骗性强、危害性大、蔓延速度快等特点,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中小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 新《证券法》在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在新《证券法》中,增设了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本次修订后的新《证券法》共14章,其中第六章“投资者保护”重点突出了关于投资者保护及维权问题。
为满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要求,提高公众公司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7项准则(以下统称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的要求,资本市场相关主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需执行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
为满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要求,提高公众公司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7项准则(以下统称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的要求,资本市场相关主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需执行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
中小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最常遇见的法律问题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出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等行为,或者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在资产重组时侵占小股东利益,贱卖或高买公司资产等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投资者如果有线索或证据,可以向证监部门进行举报。如果证监会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对其进行处罚,依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从已结案的东方电子、科龙、大庆联谊、银广夏案等来看,投资者都得到不错的赔偿。